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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实践报告: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3)
    大连大学生网 (2005-08-27) 来源:

                  
    五、民间礼俗活动的经济化

      公社化以后,由于一切生产生活资源均由集体支配,加上日益激烈的反封建迷信运动,南村的民间礼俗活动几乎完全绝迹。改革以后,农村生活趋于正常,社会生活的整合原则不仅仅是政治权力,而且在征地后农民的闲暇时间大大增多,一些民间礼俗活动得以部分恢复。其在文化性质上与都市化相反,但在推进权力分化,建构市民社会方面又与都市化一致。
      
    1、祭祀活动的公开化

      南村村民均是数百年前从中原等地迁徙而来,风俗习惯、岁时佳节与中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清明、端午、7月14、中秋、冬至、除夕等都有祭祀祖先的习惯,其中清明最为重要。49年以前妇女地位低,没有资格去拜山,现在则女儿、媳妇也去,一般是同姓的人聚集在一起,有时多达50-60人,按男丁人数出钱购买甘蔗、肉包子、饮料、烧猪、饼等祭品。由年长者带领,先在祖坟前放上一张报纸,烧香点蜡烛和鞭炮,然后按年龄大小、先男后女的顺序磕头。磕头时每个人可以许愿;祭后祭品当场由众人分食,烧猪则带回去再分。关系好的同姓者,都集中到辈份最高的人家中吃饭。除清明外,其余节日都由主妇代表在家中拜一下就算了事。

      天后宫是南村唯一的群众性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南沙镇唯一的天后宫。改革后,南沙籍的香港人梁彩在东莞、番禺等地建了好几个庙宇,也到南村来呼吁砌建天后宫。他和南村的朱婶一起到各队捐款,多的给50元,少的10元、20元,愿意出多少就多少;梁彩收了钱,修房子、塑神像。当时南村的支书不让建,派出所也反对。梁彩说修天后宫,不为别的,至少也让老人在树下歇歇,地方领导就让步了。修好后,梁彩即委托朱婶负责日常管理,主要是整理供品、收拾卫生、夜晚锁门等等。村里出钱买了一个铁皮箱,放在天后宫内,每月初一、十五来烧香磕拜的人会捐些钱到箱中,每年约1000元左右,钱柜钥匙由一个生产队长保管,他和朱婶一道开箱取钱;钱取出后放在队长那里,朱婶不时来取钱买香油。发票由一个支委签名后到队长那里报销,管理方法比较严格。天后宫是一个小庙,香火不算很旺,村里不给钱,本村有钱人也没有自动捐钱的。据朱婶讲,来拜的人不多,本村的妇女居多,倒是一些外地从事运输业的人,车子经常坏,就到宫里来祈求保护,早晚拜了几次,车子居然也就不坏了。本村玩具厂的香港人,也不时带了烧猪来拜。总的看,祭礼活动在南村社会生活中没有突出意义,更多是一种形式。

      改革后的农村,传统宗教、迷信活动等一般都是呈回潮之态,所以在这方面不明显,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南村本是移民地区,生活资源比较缺乏,农民迁到这里后就告别了原来的礼俗背景,忙于日常生计,没有形成根深蒂固的礼俗传统;二是宗族势力单薄,南村6个姓,黎、朱是大姓,各有几十户,但没有特别亲密的关系,俗称"水流柴","大杂烩",没有人利用祠堂、祖宗等来规约同姓村民;同姓中的年长辈高者也并不拥有社会权威,决定村民情感态度的主要是利益和现实关系。

      
    2、村俗活动的新型态

      经营方式的个体化加强了社会活动的个体化,自发的群体性民间活动基本上没有了。因为行政权力之外的民间社会并未形成,一些节日的集体性活动,主要是由村里以经济为杠杆组织操纵的,其中比较大的是两类。

      一是端午节的龙舟赛。龙舟赛在南沙较有传统,改革前的龙舟赛通常用一种一丈八尺的"泥艇仔",每艇座4、5人,在河涌里比快。这种竟赛由大队组织,每个生产队一艘,比出名次后由大队出钱发奖金。不比赛时,小艇被用来运泥运肥料。分田到户后,这种龙舟赛作为集体活动自动取消,生产队的小艇也没有护养,干脆就卖给各户做交通工具;直到85年,广州市举行国际龙舟赛,番禺县要派队参加,趁机就在县内搞一次龙舟比赛,各镇参加,由此层层过渡,带动龙舟赛的复兴。

      通常由县、镇有关部门(如体委)发出通知,村里着手组织,每队选几个体格健壮的中年男性。赛前1个月开始训练,每艇50人,比赛在附近河涌里进行,全程2000-3000米。村里除竞赛费用外,还给参加者一定报酬,开始是每人每天10工分,后来是30元。龙舟平时没有什么用,就用泥埋在海滩里,否则容易腐烂;要用时再挖出来,上油晒干。由于龙舟在南村没有特殊的仪式意义,基本上是一种文体活动,其组织完全由行政部门掌握,下通知、选人员、定时定点比赛,现在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民间活动。

      二是春节娱乐。民间自发的是初一到初五的舞狮。南村有几个人精于此道,春节前就自发地凑到一起,稍作演练就可以走村串户。舞狮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春节期间大家高兴,各家各户都会给一些,作为对民间娱乐的支持,村里也补助一些,生产队给一个红包(100元左右),这样舞狮者每天有15元的收入。

      春节期间主要娱乐是村里组织的各种比赛,一般有足球、乒乓球、象棋、拔河等项目,有兴趣有特长的人自动报名,在本村的场地或学校的操场上训练。春节期间以生产队或村为单位进行比赛,基本费用由村里出,优胜者有奖金,多时达1000元。

      另外,五四、六一、国庆、元旦等南沙镇里会组织一些文艺晚会,唱歌跳舞等。参加者多是镇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工厂青年,实际上是官方组织的现代娱乐,与传统的民间礼俗没有关系,与村里也没有太大关系。

      征地后,除少数复耕地和房前房后的小菜地以外,南村居民基本上告别了土地。因共同经营土地而产生的各种民间联系趋于消解,不少青壮年到外地打工,原来因群居而来的约束也自动消失,残留的一些仪式也日益经济化,都市化在逐步淘汰原来的民间礼俗。

      比如春节等节日村里照例会组织一些文体活动,但都是管理区出钱张罗,居民即使有愿望也不会自行组织。94年南沙管理委员会举办首届运动会,项目有龙舟赛、球类、拔河等。首先考虑的就是经费问题,运动员的训练费用由管理区出,各个项目都有企业赞助,获奖者由管委会发奖金。在运动会中获得龙舟赛冠军的南村干部说,龙舟赛费人费时费钱,请1个人每天要花50、60元,以后除非上级要求搞,不然管委会不会再组织。

      民间礼俗本是一个社区共同体的庆典性、公共性活动,现在南沙的社区共同体差不多已经解体,居民之间正在摆脱过去的血缘、邻里、生产协作关系的束缚,逐步转向社会化的都市居民。民间礼俗活动失去了社会基础,只能是一级行政组织的工作,于是即使是自愿的参加者也要求一定报酬,"我是在为你工作嘛"。按照目前情况看,今后除一些官方组织的文体活动外,基本上不会再有什么民间礼俗活动了。当然,我们也可以有另一种设想。民间礼俗活动的经济目的一般是次要的,在南村度过了都市化的不适应而进入一个稳定富庶的日常生活之后,会建构一套民间文化系统,除文体竞争赛外,划龙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它有体育活动的竞技性、文娱活动的娱乐性,而万人争相围观的热闹场面又具有一定的仪式性,加上南水网纵横,完全可以成为岭南龙舟中心之一。       

    六、南村目前的社会关系

      作为社会发展的普遍趋势,都市化决不仅仅是财富的增加和经济的腾飞,它是一场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变革,数千年形成的乡村礼治秩序和49年后逐步强化的行政权力系统都面临着或退出舞台或自我转换的选择,南村的都市化必然要把社会结构的改变提上日程。但由于传统秩序的顽强性和政治体制的连续性,由于中国都市化起始于解决生存温饱这些现代化早期的问题,从而社会组织、权力结构等方面的现代改革并未具体落实,以至于一方面是政治经济权力的高度集中,另一方面是村民日常生活的放任自流,社会生活远没有达到恒常有序,各种错位和紊乱比比皆是。

      一些民间礼俗活动的恢复只是意味着出现了政治组织之外的民间文化活动,而不标志着一个民间社会的完全确立。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民俗礼仪在南沙社会生活中都是边缘性活动,村民们并不普遍认为有参与的必要。比如黎姓是南村的大姓,原有个黎氏宗祠,大约在1958年拆掉了,至今也未有人提议重修。黎氏族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身份已无需祖先来护佑了。另一例子是,黎姓村民过去是从东莞移居南村的,本族有一个在香港发了财,回到东莞修祠堂,他在族谱上看到南村也有黎氏后裔,就邀他们去拜山。村干部和部分群众去了一次,回来后群众们说去一次很累,此后就再也不去了,只有村干部每年还去,推测其本意也不过是为了和经济更为发达的东莞搞好关系罢了。

      与此同时,作为一切民间关系基础的亲属关系实际趋向形式化,儿子结婚后就和父母分开,此后来往不多。一般是有什么喜事或父母有病时回来看看,兄弟姐妹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成功的合作经营,一旦有什么利益冲突,照样视若路人。4队有一对弟兄合伙买了一条船跑运输,不到一年就散伙了。既没有强有力的血缘亲属关系,也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集团,改革后的南村并未能建构民间社会,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民间权威,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只有村干部或他们委托的人才有发言权,才能调解民事纠纷。年长者、辈高者、有钱者均不具有充分的权威性。比如一个人不是党员或干部,又想插手管事,如果没有支部的委托,去也是多余的,还会惹得一身麻烦;就是见到打架,也只能劝阻,报告一下,而不能直接干涉、评说。

      可见,在30多年的政权一体化之后,传统农村的礼俗结构、土绅阶层、长老权威等已被彻底摧毁。改革后政治控制相对放松,但与旧时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又不允许旧的权威重返舞台,因此村民自我组织能力很差,全部活动还是以家庭、个体为单位,一涉及到集体性活动,只能靠行政权力系统及其派生机制来组织。

      征地后村民对干部的意见一般比较大,收入悬殊太大,村干部收入超百万,有的居民穷到医院都去不了,为什么这些干部还能一任再任,稳坐交椅呢?从干部这一方面看,他们的任免并不取决于居民的信任度。各支部两年一度的换届选举,先是党员选支委,支委再选支书。支书为了自已连任,也做些拉选票之类的工作,如党员优先安排工作,可以出外旅游,支书、村长去新、马、泰,管理区其他干部去港澳,生产队长去肇庆、佛山,等级分明。发展党员时又任人唯亲,任人唯从。比如有一个支委就有5、6个亲属是党员,每次选举时都能保持1/3以上的选票。而上级部门即开发区管委会也要依靠管理区干部支持工作,即使知道他们不够廉洁,只要不太突出、太暴露,通常也不会主动处理。南村的3个主要领导(支书、村长、治安委员)的任期都在25年以上,其他居民即使有能力也没有位置,上不来。

      从村民这一方面看,不但缺乏可以分庭抗礼的民间权威和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甚至民意表达的渠道也不畅通。成立开发区以前,南村有个村民代表大会,每个生产队5人,由村民选举产生,原则上村里的一般大事都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认可。虽然这只是个形式,但至少有个说话的机会,征地后,村民代表大会无形中取消了,其并不是因为上级明文取消,而是因村民流动性太大,召集会议很困难,村干部本来也没有认为它会有多大作用,无形中不了了之。一年开一、二次的党员会,人也到不齐,来了也只是听听传达而已,一个老党员就向我们抱怨说党员其实没什么发言权,提了意见也没用。现在管理区有事,一是通过广播,二是以生产队为单位开家长会,多是政策性通告,如计划生育、戒毒等,没有让群众表达意见的机会。征地款如何使用,村民们很关心,管理区也在办公楼的墙上贴了几张表,但会计做的表非常笼统抽象,只有大的收支。比如建楼花了100万,这100万怎么花的,表上反映不出来,也许只用了70万,居民看了等于白看,后来干脆就不看了。疑虑越积越多,不时就会以集体抗议行为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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